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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石膏暂存场及磷石膏和磷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物流运输道路(监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2022-1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浩华宜招-2022017-01

2、项目名称:净化石膏暂存场及磷石膏和磷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物流运输道路(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225省道,终点向南延伸与净化石膏暂存场出入口街接,是磷石膏暂存场园区联系外部的重要通道。道路设计总长1468.24米,道路红线宽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5、预算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后的价格×80%后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21.7万元。磋商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工程内容)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本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6、采购需求: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地区范围内。(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承诺函)

6.4、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应提供近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6.5、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6.6、供应商的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诚信等级或监理综合类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或综合类专项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3.方式: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招标机构免费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的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5号

联系方式:15571755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647270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童

电 话:1364727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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