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2024-06-03科兴汽车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119328-202406-006
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就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山西科兴矿到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3,000
5. 发货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山西科兴矿
6. 到货地: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4-06-06 至 2024-06-30
9. 运距:55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6-05 12:52:26
四、竞价主要条款
1. 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必须具有运输行业从业资格,且为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或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煤炭销售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需要在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dtrlcg.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再经托运方审核后方可具备报价资格。
2. 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须提前对接托运方和矿方了解装卸及其它相关情况,若盲目报价或实际拉运能力无法满足托运方要求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3. 在竞价时,竞价承运方填报含税运费报价,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的形式,如9.87元/吨。此报价包含本次运输的全部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在竞价前,竞价承运方必须向托运方缴纳 10万竞价保证金,否则该竞价承运方报价无效,未中标竞价承运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竞价结束后中选承运方所缴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承运方向矿方获取供货承诺书。
二、承运起止地、运距
承运起始地点:山西省晋城高平市山西科兴矿
承运终止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运距: 500公里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最终确定 1 家最低报价为中标承运方,以最低报价价格为最终合同价格。
2.如该承运工作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承运方报价最低且相同时,按照竞价平台系统排名进行确定(注:按承运方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如遇最低报价高于市场实际,经双方谈判可将价格下调以符合市场实际,如果不能符合市场实际,托运方有权终止本次托运采购,重新组织竞价。合同期内,如果因市场运费价格大幅波动,脱离实际签订的运费价格,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
3.如在托运方下达调运计划 3 日内中标承运方未按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承运,视为主动放弃承运。托运方可以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中标承运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4.承运方中标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计划、兑现考核
1.由托运方书面下达月度计划运量和开始日期,承运方按照托运方调运计划组织装运。
2.承运方负责将托运方订购煤矿的煤炭运输到托运方指定地点。
3.托运方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承运方须将从煤矿拉运的煤炭全部运输至托运方指定地点。
4.由承运方的违约行为给托运方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考核承运方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托运方保留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实际损失的权利。
5.到厂数量:在承运过程中,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超过1.0%(不含1.0%),超损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数量以货物起运地发运数量(发运数量以煤矿计量数量为准)与货物到达地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以托运方轨道衡数量验收数量为准)作对比。数量损耗扣款=(托运方与矿方的合同价格×超损数量),将从承运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如一个结算周期内数量损耗未超过1.0%(含1.0%),免于数量损耗考核。
6、到厂质量:以煤矿发运热值为基准,承运方到厂验收热值与矿方化验热值偏差100千卡/千克以内(包含100千卡/千克),正常结算运费;如承运方到厂验收热值低于矿方化验热值超过100千卡/千克(不含100千卡/千克),以1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单价对应下调0.1036元/吨;如承运方到厂验收热值高于矿方化验热值超过100千卡/千克(不含100千卡/千克),以1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升高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单价对应上调0.0518元/吨。
7、煤炭装车出矿时,承运方应向矿方索要出矿轨道衡过衡单据及相关资料,作为结算复核依据,并提供给托运方。
四、结算
1.托运合同兑现完成后,即可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一票结算,必要时可以双方协商确定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甲方轨道衡验收数量为准。承运方与托运方核对承运数量和运费,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向托运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合同运输单价-考核费用,开票单价=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以结算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结算确认。
3.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托运方只负责按照运费结算单核对的结算数量和质量进行付款,其他费用一律由承运方承担。
五 、责任与义务
1. 如运输过程中遇煤炭高温,承运方须及时通知托运方相关人员,不得擅自浇水或作其他处理。如因承运方未及时通知托运方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2. 承运方如发生未按合同约定的煤矿拉煤、煤质不符、以近顶远、以次充好、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承运方除承担托运方的一切损失外,托运方将拒付相应运费,并全额扣除保证金。发生上述情况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由此造成的运输计划完成率低于90%视为承运方责任。
3. 承运方如与相关供煤单位串通,故意掺假拉运矸石或分层装煤的,将视承运方违约,托运方可扣除运费并直至终止合同。
4. 承运方须按合同要求组织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安全标准,否则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5. 以上罚金和赔偿费从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 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调整、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等情况,托运方及承运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重新组织竞价,但单方面终止合同需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
7. 托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运方收取任何费用和摊销任何物品。承运方不得向托运方行贿、提供其他好处费等扰乱派车计划或秩序的行为。
六 、 安全要求
1. 在承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费用均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2. 如因煤炭中掺杂杂物导致托运人接卸设备、运输皮带设备损坏,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七 、 注意事项:
1. 本次承运竞价的托运方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 已通过注册审核的承运方均可参与竞价。
3. 本次承运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请交于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账户。缴纳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转账。
4. 托运方对公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306085504252811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2536号
电话:0312-873225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竞秀支行
账号:13001665208050504920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张子赫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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