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等9个风电项目共计2148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集中采购预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4-07-1-222)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等 9 个风电项目共计 2148MW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集团所属各基层项目单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北方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等 9 个风电项目共计 2148MW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2.2 规模 : 2148MW 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2.3 建设工期 :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2.4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分为 5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详见下表。
标段 | 项目 | 项目 装机 ( MW ) | 标段 容量 ( MW ) | 风机规格 |
标段一 | 北方公司丰电能源公司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不含塔筒) | 810 | 810 | 单机容量 :10MW; 风机数量 :81台; 叶轮直径 :全场平均单位兆瓦扫风面积大于4154 ㎡ /MW;(注:全场平均单位扫风面积=Σ全部风机扫风面积/810兆瓦); 轮毂高度 :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 C类及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不接受容量调整,接受单机限容,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标段二 | 北方公司锡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200兆瓦项目(不含塔筒)
| 200 | 200 | 单机容量 :10MW; 风机数量 :20个; 叶轮直径 :全场平均单位兆瓦扫风面积大于4152 ㎡ /MW; (注:全场平均单位扫风面积=Σ全部风机扫风面积/200兆瓦); 轮毂高度 :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 C类及以上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不接受容量调整,接受单机限容,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标段三 | 吉林分公司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不含塔筒) | 60 | 444 | 单机容量 :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6.25MW及以下; 风机数量 :10个; 叶轮直径 :200m及以上; 轮毂高度 :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本项目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选用不超过两种机型,并提供混排方案),不接受容量调整,接受单机限容,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吉林分公司新能源河北农安电厂电改热配套风电项目(不含塔筒) | 184 | 单机容量 :6.25MW及以上。 风机数量: 28个; 叶轮直径: 全场平均单位兆瓦扫风面积大于4780 ㎡ /MW;(注:全场平均单位扫风面积=Σ全部风机扫风面积/184兆瓦) 轮毂高度: 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本项目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选用不超过两种机型,并提供混排方案),不接受容量调整,接受单机限容,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吉林分公司新能源河北乾安四海风电项目(不含塔筒) | 200 | 单机容量 :6.25MW; 风机数量 :32个; 叶轮直径 :20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 :115米及以上,125米及以下,且叶片运行的最低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
标段四 | 华能新能源河北阳原风电项目(不含塔筒) | 100 | 190 | 单机容量 :大于5MW,小于6MW; 风机数量 :18个; 叶轮直径 :20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 :不低于115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不接受容量调整,接受单机限容,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华能新能源昌黎风力发电项目(不含塔筒) | 50 | 单机容量 :6.25MW; 风机数量 :8个; 叶轮直径 :不小于200米 轮毂高度 :160米。 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 ; 本项目采用混塔 。 | ||
华能新能源青龙风电场项目二期(不含塔筒) | 40 | 单机容量: 大于6MW,小于7MW 风机数量: 6个 叶轮直径: 全场平均单位兆瓦扫风面积大于4380 ㎡ /MW; (注:全场平均单位扫风面积=Σ全部风机扫风面积/40兆瓦) 轮毂高度: 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20米。 本项目采用钢塔。 | ||
标段五 | 半岛北K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含塔筒) | 504 | 504 | 单机容量 :单机容量12MW及以上,14MW及以下; 叶轮直径 :不大于260米(折合扫风面积约53093m 2 ),同时 单台风机单位兆瓦扫风面积大于3500m 2 /MW; 轮毂高度: 单桩基础顶高程为12.5米,叶片运行的最高点海拔高度不高于300米; IEC II C类及以上安全等级抗台型; 基础型式: 采用单桩基础; 本项目不混排。 |
合计: | 2,148MW | —— |
具体参数、机型要求及工期等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5 推荐原则 :
技术和商务得分均不小于 80 分,且原则上其报价不高于参与报价评审的其余投标人平均值 30% 以上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参加报价评审。各标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技术、价格、专项附加得分计算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6 交 货 地 点 : 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交 货 期 :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标段一和标段二(需同时满足):( 1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有 6.25 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陆上风电机组(不含试验机和样机)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 2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超过 100 台 6.25 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陆上风电机组(不含试验机和样机)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7 兆瓦及以上容量(不含试验机和样机)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标段三和标段四(需同时满足):( 1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有 5.0 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 2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超过 100 台 5.0 兆瓦及以上容量(不含试验机和样机)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标段五(需同时满足):( 1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8.0 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 2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超过 5 台单机容量 10 至 14 兆瓦等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不含试验机和样机)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标段一、标段二和标段五(至少满足一项) :( 1 )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整机、叶片及大部件完整型式试验证书及附页材料;( 2 )投标机型已取得电能质量报告,低电压、高低压和连续穿越能力报告,电网适应性报告,电气模型验证报告,功率特性报告,噪音报告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试验报告;( 3 )投标机型应至少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对应 IEC 安全等级要求的设计评估证明(可为 S 级,但必须满足对应项目最大风速和湍流的安全等级要求),并无条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供货前取得( 1 )和( 2 )所述材料,需提供承诺书(需同时承诺,若因无法提供导致的机组供货延误、现场窝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在验收款中予以扣除)。
标段三和标段四(( 1 )必须满足,( 2 )、( 3 )和( 4 )至少满足一项) :( 1 )投标方需提供任意 6MW 及以上级别风力发电机组完整型式认证一项;( 2 )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整机、叶片及大部件完整型式试验证书及附页材料;( 3 )投标机型已取得电能质量报告,低电压、高低压和连续穿越能力报告,电网适应性报告,电气模型验证报告,功率特性报告,噪音报告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试验报告;( 4 )投标机型应至少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评估证明,并无条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供货前取得( 2 )和( 3 )所述材料,需提供承诺书(需同时承诺,若因无法提供导致的机组供货延误、现场窝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在验收款中予以扣除)。
3.2.3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2.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7 月 22 日 9:00 起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17:00 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http://ec.chng.com.cn )服务中心 --> 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 --> 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 http://ec.chng.com.cn )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 )。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如下:
( 1 )合同生效条件:
1 )标段二、三、四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标段一和标段五标的项目需完整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
2 )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 )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主机设备排产函。
( 2 )机型变更约定:
招标文件中就机型变更事宜约定如下:
1 )项目的建设容量及风机机型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为项目建设容量或风机机型的调整变化拒绝履行合同。
2 )项目选用的风机机型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该机型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如本标段没有该机型报价,由招标人及其所属企业与中标人参照其他标段该机型报价协商合同变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条款 1 )、条款 2 )做出书面承诺。
7.2 本次招标不采购 5 年质保期后的备品备件, 5 年质保期内备品备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计入总价;必须满足质保期发电量、等效满负荷小时数考核要求。
7.3 设备运输和交货过程中,每批产品的物流运输数据须在能运平台上线,卖方须从能运平台完成订单委托、运输及交付,并保证运价数据真实,运输轨迹实时上线,如不能按约上线,买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予以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4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 发布。
7.5 注册、登录
7.5.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 1 )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 2 )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5.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 , 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6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 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 ,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 --> 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 APP ,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0809508 。
7.7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7.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7.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7.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
招 标 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6 号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10-81917899
电子邮件: 11649740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400-010-1086 转 8105
电子邮件: hnzbly@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文章推荐: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外购器材(小件)运输服务项目外包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