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存储3轮次医用物资第二批部分物资第二次紧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5日13时至14时(北京时间,下同。)间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所需存储3轮次医用物资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2116(XJ25)。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存储3轮次医用物资第二批部分物资第二次紧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预算: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预算24万元,标段二预算36.9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共七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最高限价24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36.9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就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所需存储3轮次的医用物资第二批项目进行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公告后的2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全部货物的供货(含存储)和验收。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是核酸检测医用物资、存储存放和物流运输的综合采购项目,为此,从疫情防控的时效性和应急性出发,供应商必须具有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详见第八章第二条第(二)项第6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2年9月15日13时至14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4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15日14时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询价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扫描场所码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一条第11点。)(注:扫描场所码后显示有异常的,或未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免责声明:
各地区的疫情防控即时政策的执行,非本项目采购活动程序中可规定的事项,因此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南通市(区)相关疫情即时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85590062。一旦出现不符合南通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来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启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
联系人:许楠;
联系电话:0513-55082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附件一:询价文件2022-9-9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存储3轮次医用物资第二批部分物资第二次紧急采购项目
附件二: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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